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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高新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奖励办法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招商引资积极性,吸引更多外来投资,优化产业结构,引进符合新乡高新区产业主导方向(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的项目,加快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乡核心区建设,现将主要奖励办法公告如下: 1.对于成功引进的制造业投资项目,首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5亿元(含5亿元)且资金到期为12个月内的制造业项目,奖励标准为投资额的1‰;首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5亿元~10亿元(含10亿元)且资金到期为18个月内的制造业项目,奖励标准为投资额的1.2‰;首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0亿元以上且资金到期为24个月内的制造业项目,奖励标准为投资额的1.5‰。 2.对于成功引进的科研类投资项目,首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资金到期为12个月内的科研类项目,奖励标准为投资额的1‰;首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2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且资金到期为18个月内的科研类项目,奖励标准为投资额的1.2‰;首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且资金到期为24个月内的科研类项目,奖励标准为投资额的1.5‰。 3.对于成功引进的服务业投资项目,首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且资金到期为12个月的服务业项目,奖励标准为投资额的1‰;首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2亿元(含2亿元)且资金到期为18个月的服务业项目,奖励标准为投资额的1.2‰;首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2亿元以上且资金到期为24个月的服务业项目,奖励标准为投资额的1.5‰。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来源:新乡日报) 联系人: 新乡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李学军(负责制造业投资项目)联系方式 13937340366、0373-3539981 新乡高新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 刘强(负责服务业投资项目)联系方式 13513738084、0373-3539897 新乡高新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国雷(负责科研类投资项目)联系方式 13603931388、0373-3539850 邮箱:xxgxqcjb@126.com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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